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选拔和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1、 报名条件中提到要选拔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良好的学生,针对这一条件要求,我院决定对于专科学习期间正考考试不及格门次达到40学分以上者,不予报名资格。
2、 规定中提到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报名资格。纪律处分以我校下发的文件,记入学生学籍系统的处分为准。
3、 报考推荐成绩以选拔考试成绩和在校生成绩按专业综合排名之和。其中选拔考试英语和专业课各占三分之一,在校成绩占三分之一。
此补充规定对2012级及以后学生生效。
国际教育学院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