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要求,对学生、监考老师、及教务管理人员都提出了严格要求。请您在监考时认真履行职责,做到:
时间 |
事项 |
8:30/14:00 |
2号楼115房间领取试卷 |
8:40/14:10 |
到指定考场,完成下列事项: 1、 张贴座次表,检查白板上的考试标语,书写监考人员信息。 2、 清理教室,学生把除证件文具外的其他用品放至物品存放处(教室外、门口处) 3、 检查座位号,组织考生按号就坐。(监考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考生位置,如座椅坏、位置太近等) 4、 检查学生证件,需至少有两证: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或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让学生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到(如发卷前时间不够,可在开考后继续完成)。 5、 宣布考场纪律。告知学生考试马上开始,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任何物品留在身边即为违纪;考试开始后,不允许离开考场,除非交卷。 |
8:55/14:25 |
1、宣读“考前5分钟给学生宣讲的内容(发给各位老师)”。 2、发放试卷。 |
9:00/14:30 |
开始考试,监考老师要做到: 1、 不接打、玩弄手机;不看书籍报纸等;不闲聊;不擅离岗位。 2、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包括填写缺考、违纪考生信息;开考半小时、一小时记录交卷学生情况。 3、 发现作弊考生,应及时处理。没收考生作弊证据和证件,责令其写出检查并在考场记录上签字。告知作弊学生,如不签字,将会加重处罚。 |
11:00/4:30 |
考试结束。收试卷并按序排放。把试卷、考场记录和学生签到单一并交回到2号教学楼115房间。 |
备注:遇紧急情况,请联系朱老师:6352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