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洋(1982-),女,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国际教育学院/海外合作教育学院院长、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师范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后。
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库成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咨询专家库专家、河南省软科学研究专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评审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审稿专家、《南都论坛》审稿专家。河南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黄廷方/信和青年学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人工智能保护与规制、数字法治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专利授权规则完善研究》以及《面向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的专利制度研究》《河南省实施专利战略的政府行为研究》《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研究》等多个省部级项目,受委托主持《河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判断标准研究》《我省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体系研究》《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自贸区视域下中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研究》等多个项目。在《法商研究》(A类)《现代法学》(A类)等CLSCI来源期刊以及《知识产权》《科技与出版》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人工智能发明可专利性的法律标准》《算法推荐下版权过滤义务的构建》《我国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适用性及完善——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相关条款》《对作品保护平等待遇原则的研究》《声誉商标问题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归属之次序探析》《论报刊社专有出版权的取得——兼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等数篇学术论文,且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摘);在权威报刊《光明日报(理论版)》《河南法治报》等发表文章《从科技创新角度看专利法的修改》《回归理性: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地位之证伪》。《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受到省领导批示。带领团队成员全程深度参与《河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为河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交易和保护规则提供智力支撑。出版学术专著《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问题研究》,参编《现代服务业强省建设》系列丛书之《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特征与趋势》《河南绿色发展:现实与未来》等著作。研究成果获得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知识产权青年学者论文比赛优秀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等。